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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版规重申!!(希望都能进来看到,以后不做另行解释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y380856824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19:08     标题: 版规重申!!(希望都能进来看到,以后不做另行解释)

具体版规请看本版最上的公告栏,或者置顶的版规.

如果不知道在哪,我给传送门:http://www.anhei3.net/thread-60582-1-1.html


下面是要强调的:

从今发帖日起,一经发现纯表情回帖者:

1、从注册日期到回帖
日期,在4个月以内的人,我将提醒一次,请自行修改回帖,24小时不修改者.违规+1处理

2、从注册日期到回帖日期,超过4个月的人,一律违规+1处理.请不要拿没有看见版规来说

对此而被加违规的朋友,我不再做过多的解释!



没有话要说的.可以不说。想讨论的,用语言来讨论。

给新人,给大家一个好的交流与讨论的板块。。



希望每一个人在这里的回帖都是有意义的,不要再找没必要的麻烦
如果还是这样做,我也不怕麻烦!

作者: 本人风格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19:29

辛苦了
作者: lvjunhong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19:49

没看懂?
作者: dxb25002266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19:57

顶起来!
作者: y380856824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20:21     标题: 回复 3# 的帖子

哪里没看懂?日期那里?

我给你举个例子,就说你发帖日期是2012年12月27日,你的注册日期是2012年7月8日.注册日期距离发帖日期已经超过4个月了..那么.你就属于第二种..
作者: kln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20:26

请详细解释下,我没看懂具体意思哦。我超过四个月了,意思是之前的表情回复帖子,就网开一面了、不扣分了吗?
谢谢

[ 本帖最后由 kln 于 2012-12-27 20:32 编辑 ]
作者: y380856824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20:55     标题: 回复 6# 的帖子

是的.此规定从发帖之日起实施.

前面不管是扣过的,没扣的,都不与追究
作者: 卧龙诸葛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22:33

这回大家得小心了,不能随便灌水。
作者: 风の星    时间: 2012-12-27 23:17

引用:
原帖由 卧龙诸葛 于 2012-12-27 22:33 发表
这回大家得小心了,不能随便灌水。
灌水可以去聊吧,这里不是灌水的地方
作者: skykiss008    时间: 2012-12-28 08:53

引用:
原帖由 y380856824 于 2012-12-27 20:21 发表
哪里没看懂?日期那里?

我给你举个例子,就说你发帖日期是2012年12月27日,你的注册日期是2012年7月8日.注册日期距离发帖日期已经超过4个月了..那么.你就属于第二种..
说实话,真心没看懂。这个意思就是说注册了账号必须发帖,不发帖就违规,是么?还还是本意是处罚挖坟的?:anhei3.net-0000
作者: y380856824    时间: 2012-12-28 18:36     标题: 回复 10# 的帖子

看清楚前提..禁止的是纯表情发帖者

分这两种情况的目的就是:
一个指的是新人,可能不懂..我提醒
一个指的是老人,比我注册还早,没理由不懂吧?
作者: laogao123    时间: 2013-1-1 11:30     标题: 请详细解释下,我没看懂具体意思哦。意思是之前的表情回复帖子,

请详细解释下,我没看懂具体意思哦
作者: y380856824    时间: 2013-1-1 20:39

总之一句话..从现在开始不要再纯表情回帖就是了
作者: 沉沦依旧    时间: 2013-1-22 17:44

,,好的,。明白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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