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格上讲 争分夺秒师不下锤 交易都是无效的!
只不过 :A:经过长期的积累 玩家之间(包括竞买者之间 买卖者之间 货主间)有一种默契 大家自己会去决定交易或出价方式是否有效 但是由于认知上的不同 有不少是有待商榷的 这种讨论有助于 完善争分夺秒制度本身 但任何制度的完善都要有实践者(亦或牺牲者)。
B:这个时候争分夺秒师该站出来 裁决!(对争分夺秒条款的理解 争分夺秒师和普通玩家间又是否交流过呢?)
C:13区有些萧条 有些标准啊 制度啊 没那么严格了 管理员们也未必有时间 有激情(由于现实生活的限制)及时的去处理 PS:如来的工作重心在15吧?!
D:有时间大家开个会啊?首先决定是否有必要! 然后有方式 时间 地点等细则
申明:我原打的是 “P A I _M A I师” 因条规被和谐成了“争分夺秒师” 所以感觉怪怪的
[ 本帖最后由 斑斑虎 于 2015-6-28 12:14 编辑 ]